有关我所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正在进行,根据《测地所关于发放成果、论著、专利等绩效奖励的暂行规定》(科测地所字【2006】22号),12月22日前录入“ARP知识产权模块”并审核通过的成果, 请相关人员于12月27日起带上论文全稿到科研处办理领取绩效的相关手续。
科 研 处
2010年12月14日